利津县第二热源厂锅炉辅机设备
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利津县第二热源厂锅炉辅机设备采购
招标人名称:利津县城市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利津县城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营鲁元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LJZCGK2011-006#
二、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利津县第二热源厂辅机设备采购,计划总投资2100万元,采购内容为第一分包:锅炉脱硫除尘装置及附属配套设施,计划投资760万元;第二分包:输煤除渣系统设备,计划投资360万元;第三分包:锅炉水处理系统设备,计划投资120万元;第四分包:锅炉DCS自控系统设备,计划投资380万元;第五分包:720螺旋管材料及安装,计划投资480万元。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第一分包、第二分包、第三分包的企业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
(二)投标人必须为所投设备的生产厂家。
(三)必须提供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B级以上(含B级)制造资格证书。
(四)安装单位必须提供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3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五)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六)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2、投第四分包的企业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
(二)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具有经年检合格的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工程设计资质。
(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誉,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正在处理的重大纠纷和诉讼,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3、投第五分包的企业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
(二)投标人必须为管材的生产厂家。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四、报名时间:2011年5月20日至2011年5月26日,每日8:30至11:30,14:00至18:00。(不含节假日)
五、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15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发售地点:东营鲁元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提供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格证书、资质证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二份复印件。招标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546-8082202
传 真:0546-8080177
地 址:东营市东城府前街105号(开元公司318室)
七、监督单位:
利津县监察局、利津县审计局、利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5686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