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中心医院装修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一、建设单位:庄河市中心医院
二、工程名称:庄河市中心医院装修工程监理
三、工程地址:庄河市延安路与新华路交叉口
四、建设工期:总工期150日历天
五、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52495平方米。
六、招标范围:医院室内外装修及锅炉房工程施工监理。
七、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八、投资总额:约6400万元
九、资质要求:
投标企业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无不良行为记录。外埠企业(辽宁省以外)开标前需办理本工程进入辽宁省及大连市监理备案手续,开标时须携带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辽宁省内大连市以外企业须于中标后10日内办理入连监理备案手续,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项目总监要求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无负责的在建工程(若已锁定,其投标视为废标),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无不良行为记录。拟派项目总监应为投标企业自有职工。
十、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总监资格证书(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和劳动保险缴纳凭证)、企业及项目总监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投标单位必须经过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
说明:报名家数不足三家。
十一、报名时间:2011年6月7日至2011年6月13日
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4:30(公休日休息)
报名地址:庄河市人民政府第二办公楼206室
联 系 人:胡科
联系电话:0411- 89873433
十二、招标单位:庄河市中心医院
联 系 人:胡科
联系电话:0411- 89873433
十三、招标代理单位: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永澎
联系电话:0411- 39728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