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县城集中供热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通告(代招标通告)第二次
招标编号:青招字2011-03144(Ⅱ)
1.招标条件
本工程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发改投资【2009】108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同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专项资金及自筹,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同仁县城;
2.2建设规模:新建锅炉房,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5万平方米,建设供热干管14公里;
2.3招标内容:一标段:锅炉房、换热站施工;二标段:热力管网敷设施工;
2.3计划工期:2011年7月-2011年9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一标段)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一标段)建筑工程专业(二标段)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投标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及项目经理在申请人近三年(文件递交截止时)具有类似项目承包经验和相关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工程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1年6月9日至 2011年6月15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6月16日10时00分。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通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通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青海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若省外企业委托其青海分公司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须由总公司授权同意,并从其分公司设立的基本账户转出,汇单附言栏内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同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新宁路16号天年阁饭店9楼招标二部
项目联系人:李明陈冠志
电话:0971-6144811
传真:0971-6144811
邮编:810001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营业部
帐号:400069945805017
行号:31385100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