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城建开发有限公司燃气热水炉设备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燃气热水炉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YG2011-SB273-ZFCG009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暖通卧式燃气热水炉 4 台 181.46 详细的技术参数及要求将在招标文件中阐述。
2 生活给水燃气烧热水炉 3 台
3 生活给水燃气烧热水炉 1 台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备相应经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3)投标人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类3级或以上)
(4)拟投设备制造厂商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类B级或以上)
(5)拟投设备的产品性能符合体育运动管理的质量、安全要求
(6)拟投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要求
(7)在金华市设有固定的销售或售后服务网点
(8)本采购项目谢绝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1年6月28日至2011年7月1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
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428号高阳大厦二楼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7月22日 09:30
六、投标地点: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局新大楼三楼
七、开标时间:2011年7月22日 09:30
八、开标地点: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局新大楼三楼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80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现金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商城支行
银行账号:1306226200000168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4)固定的销售或售后服务网点证明材料
(5)投标人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类3级或以上)
(6)投设备制造厂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类B级或以上)
(7)拟投设备的产品检验报告等
(8)拟投设备的产品说明图册原件(与拟投设备规格型号相符)
(9)投标人属于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经销授权书原件。
2、投标人在领售招标文件时,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格的报名资料。
3、公开发售时间截止后,潜在供应商仍可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但须按照浙财采监字【2007】2号文件19条执行。
4、本次采购拒绝进口设备参与投标。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428号高阳大厦二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79-83182626
传真:0579-831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