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江县特色工艺品市场一期工程已由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009】15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浦江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第一次公开招标报名人数未达到法定人数,现对该项目的暖通专业工程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工程规划占地面积约47324平米,建筑面积约97000平米,框架四层,地下室一层,建安工程总投资约18000万元。其中本次暖通施工标工程预算造价约1460万元。已具备开工条件。
2.2招标范围:浦江县特色工艺品市场一期暖通专业工程,包括送风、排烟、水冷式冷水机组、VRV空调系统及安装。
2.3工程建设地点:位于47省道以北、工业二路以西。
2.4计划工期:与土建同步,并在土建主体结顶后60天内完工。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并配合实现总体质量目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应为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
3.1.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的本企业在编人员且无在建工程;
3.1.3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必须熟知水冷式冷水机组、VRV空调货物的制造及验收标准。
3.1.4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1.5企业“三类人员”有安全生产任职证书;
3.1.6投标人须在《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上签字承诺;
3.1.7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建设局或浦江县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1.8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1.9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建设局或浦江县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本次招标实行不记名方式购领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6月29日至2011年7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综合处(人民东路83号)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电子光盘200元/张,售后不退。第一次已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本次需重新购买招标文件。
5、特别提醒:本工程投标人放宽到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取得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资格。
6、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实行资格后审,并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浦江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浦江县大桥南路3号
联系人:于先生
电话:0579-84158313、8401771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武林广场省科协大楼1715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71-85171656、13067883671
传真:0571-85102492
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傅女士
电话:0579-88088932
本招标项目浦江县特色工艺品市场一期工程已由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009】15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浦江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第一次公开招标报名人数未达到法定人数,现对该项目的暖通专业工程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工程规划占地面积约47324平米,建筑面积约97000平米,框架四层,地下室一层,建安工程总投资约18000万元。其中本次暖通施工标工程预算造价约1460万元。已具备开工条件。
2.2招标范围:浦江县特色工艺品市场一期暖通专业工程,包括送风、排烟、水冷式冷水机组、VRV空调系统及安装。
2.3工程建设地点:位于47省道以北、工业二路以西。
2.4计划工期:与土建同步,并在土建主体结顶后60天内完工。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并配合实现总体质量目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应为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
3.1.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的本企业在编人员且无在建工程;
3.1.3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必须熟知水冷式冷水机组、VRV空调货物的制造及验收标准。
3.1.4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1.5企业“三类人员”有安全生产任职证书;
3.1.6投标人须在《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上签字承诺;
3.1.7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建设局或浦江县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1.8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1.9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建设局或浦江县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本次招标实行不记名方式购领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6月29日至2011年7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综合处(人民东路83号)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电子光盘200元/张,售后不退。第一次已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本次需重新购买招标文件。
5、特别提醒:本工程投标人放宽到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取得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资格。
6、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实行资格后审,并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浦江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浦江县大桥南路3号
联系人:于先生
电话:0579-84158313、8401771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武林广场省科协大楼1715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71-85171656、13067883671
传真:0571-85102492
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傅女士
电话:0579-880889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