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儿童福利院综合楼、锅炉房、餐厅、大门等工程招标公告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民政局的委托,就“商丘市儿童福利院综合楼、锅炉房、餐厅、大门等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商财采 [2011]076号
二、项目概况:综合楼:框架结构,六层,建筑面积6508.5m2;餐厅:框架结构,单层建筑面积599.2 m2;锅炉房:混合结构,单层,建筑面积211.8 m2;大门传达室:框混结构,单层,建筑面积47.2m2;室外给水,排水,供气管网;院内道路硬化。
工程预算: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保安全、固定总价。
工期要求:200日历天。
质量要求:优质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合格。
三、标书售价及购买地点:标书人民币500元、图纸800元,标书、图纸不邮寄,售后不退。标书及图纸到商丘市财政局1211房间购买;商丘市民政局联系人:王根源、王保建 联系电话:0370-3288716
特殊说明:招标文件和图纸是一个整体、缺一不可,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四、购买标书时间:2011年6月29日――2011年7月19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公休日除外)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7月20日上午9:30投标截止。
2011年7月20日上午9:30开标。
六、开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二楼会议中心第三会议室
七、联系人:刘春生 李闻涛
八、联系电话及传真:0370—2697976
九、注意事项:购买标书和开标时必须携带: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建筑工程工民建专业注册壹级建造师证及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含临时证)资质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投标供应商报名时拟任所投该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被授权人必须是拟任所投项目的项目经理,开标时必须到场。
7、省外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豫建筑业备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开标时需提供由投标供应商注册地或采购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