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县子科滩集中供热温暖工程施工招标通告
招标编号:青招字2011-066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投资【2010】104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海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和项目法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兴海县;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8万平方米,建设供热管网12.4公里,热负荷21兆瓦,锅炉房建设;
2.3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标段划分:一标段:工程施工;二标段:1台30吨的锅炉设备采购及安装;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等所含全部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一标段: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及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承包经验和相关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二标段: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备锅炉设备生产B级资质的生产商并具有相应的锅炉安装资质;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6月30日至2011年7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 时,下午14:30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报名。
4.2 投标人需提供的报名资料有:有效的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考核手册、外省企业提供进青备案、近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近几年已竣工或正在施工的同类工程证明资料以及本通告第3条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企业简介和报名人补充的其它相关资料。以上资料装订成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即日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通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通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8. 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不接收现金),须由投标人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汇单附言栏内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海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新宁路16号天年阁饭店9楼招标二部
项目联系人:余海燕、张绪泽
电 话:0971-6152415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营业部
传 真:0971-6144811 帐 号:400069945805017
邮 编:810001 行 号:31385100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