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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10MWp并网光伏电站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青海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1-07-08 10:46
浏览次数: 98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青海
详细说明
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受国电电力青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国电电力格尔木10MWp并网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具备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人:国电电力青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三、本招标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国电电力格尔木10MWp并网光伏电站工程
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工程规模:10MWp并网光伏电站
工程性质:新建
招标项目:国电电力格尔木10MWp并网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编号:GDDL-GFZB11-001
四、招标范围:
本工程招标范围为10MWp并网型光伏电站EPC总承包,指整套完整的10MWp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不含初步设计和详勘)、制造、采购、运输及储存、建筑(含施工水源,不含进场道路、施工电源及场平)、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竣工、试运行、消缺、性能验收试验、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交钥匙工程,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五、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均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同属一个毋公司的母、子公司或两个及以上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在本标中同时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必须符合第一章第1.2款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在EPC总承包、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与EPC总承包所含的设计、设备供货、建筑、安装工程及其管理、调试管理、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经验和能力。
4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ISO-9000系列(2000版)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有效的质量认证证书。
5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出示与分包商签订书面分包协议、分包商必须有相适应的营业范围、资质和业绩如下:
6.1施工、安装分包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火电安装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和近5年内有用户签署成功安装施工过2个1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或二个110KV及以上变电站施工或l个1MW及以上并网型光伏电站并安全稳定运行一年及以上的业绩证明;
6.2太阳能电池组件分包商必须具备注册资本金在4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其产品必须通过国内或国际认证机构的认证,必须具有CQC、CGC认证证书;有用户签署有二个10MWp及以上并网型光伏电站并安全稳定运行半年以上业绩证明。
逆变器分包商必须具有国内或国际认证机构颁发CQC、CGC认证证书,已设计、制造过容量为250KW及以上逆变器在1兆瓦级及以上并网型光伏电站安全稳定运行1年及以上的业绩。逆变器必须是国内、外知名品牌、有成熟的商业运行经验的产品。
6.3设计单位必须具有专门的独立部门从事光伏电站的设计的甲级电力设计单位或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新能源设计乙级及以上的证书,由用户签署已经成功设计二个1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或二个110KV变电站或二个49.5MW风电或1兆瓦级及以上并网型光伏电站并安全稳定运行一年及以上的业绩证明;
6.4调试单位必须具有国内有效机构颁发的调试的资质证书,由用户签署已经成功调试二个1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或二个110KV变电站接入电网的或二个49.5MW风电或有1兆瓦级及以上并网型光伏电站调试成功的相应业绩证明;
6.5分包商不得再分包或转让。分包商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近三年内不得?损、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6分包商必须具有完善的ISO-9000系列(2000版)质量保证体系和有效的质量认证证书。
7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8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必须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近三年投标、履约中必须没有违背本章第九款,纪律与保密的规定。
六、报名及发售标书
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并发售标书。请投标人在国电力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址www.gdlygc.com.cn)下载《普通用户使用说明》并按照要求注册成为投标会员,填写相关信息(基本信息、资质、业绩等)、签署《信息服务及招标信息下载服务协议》,经确认后,参与项目报名、购买标书、下载招标文件、投标。
七、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时间:
每天9:00-11:00,13:30-17:00(北京时间)。
八、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及标书售价
单位名称: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1号楼1518室
邮编:100039
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套
九、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请通过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址:www.gdlygc.com.cn)进行报名,填写信息并提供相关资质文件。同时按下述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备注栏内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项目名称以及标的物名称、招标编号。我公司在确认标书款项到达公司账户后,二个工作日内确认、批准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纸质印刷版为准。
要求投标人不得以个人名义用汇款、存款等方式购买标书。由此原因造成的损失,我公司概不负责.
汇款银行及帐号:
户名: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宣武支行
帐号:6214292016770
汇入城市:北京市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1年07月25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请务必密切关注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十二、开标地点:详细地点请关注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电电力青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桥路38号
邮编:810007
传真:0971-6155508
电话:0971-6152676
联系人:唐炜
邮箱:tangwei2008@yeah.net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十六号院1号楼15层1518室
邮编:100039
传真:010-57657705
报名联系人:王冰
联系电话:010-57657703
电子邮件:xiaobingxue666@163.com
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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