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乡县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项
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新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对新乡县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培训学校参加。
一、项目名称:新乡县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项目
二、项目编号:新交采招标[2011]008号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根据2011年对全县企业用工需求情况的调查,本年度的职业技能培训专业和计划,力求与企业需求对接。
培训专业:车工、焊工、营销员、厨师、锅炉操作工、美容美发、服务员、钳工和电工。四、合格培训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
7、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五、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7月4日-7月8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
联系人:韩女士 13938722511 0373-5595956
六、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乡县京华宾馆对面汽车站院内2楼报名受理室)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7月26日上午09:30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乡县京华宾馆对面汽车站院内2楼开标室)
九、采购人:新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监督电话:
新乡县财政局0373-5589099 新乡县监察局0373-5085770
新乡县审计局0373-5085816 新乡县检察院0373-5085029
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新乡县人民检察院(预防局)或工商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