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齐齐哈尔监狱2吨蒸汽锅炉项目继续公告的通知
各投标供应商:
齐齐哈尔监狱2吨蒸汽锅炉项目继续公告如下:
1、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该项目经营资质且信誉良好的供应商。
2、报名时投标方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施工企业必须具备锅炉安装资质、锅炉安装许可证、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红章)。
3、报名时间:2011年07月07日至2011年07月11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30—5:00时(节假日除外)。
4、报名地点:齐齐哈尔市党政办公中心六号楼6931室。
6、其它事项不变。
联系人:张华锋
电话:0452-2796931
林海波
电话:0452-2796929
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07月07日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