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县沈家营镇供暖系统改造工程(监理)
延庆县沈家营镇供暖系统改造工程(监理)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京发改【2009】756号,延庆县沈家营镇人民政府作为此工程的建设单位,委托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现为该项目施工招标公告发布如下,诚邀具备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延庆县沈家营镇供暖系统改造工程(监理)
2、建设地点:延庆县沈韩路与八峪公路交界处的东北角。
3、建设内容:建设生物质型煤锅炉房1座,占地面积65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59平方米,安装2台5.6兆瓦生物质型煤锅炉,最大供热能力11.2兆瓦,负责镇区17万平方米的建筑物采暖。热力管网总长度1909米,最大管径DN350。(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资金来源: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及县自筹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监理
二、招标人:
1、名称:延庆县沈家营镇人民政府
三、招标代理机构
1、名称: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与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需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监理乙级资质,且应具备类似工程的监理经历和一定业绩,在人员、检测设备等方面有圆满工程的充足有效的证明材料,并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监理乙级资质;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条件
各潜在投标单位须在公告有效期内持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项目经理负责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需提供以上所述复印件两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请携带原件以备查验。
公示时间:2011年07月21日至2011年07月28日
接受报名时间:2011年07月21日至2011年07月28日
报名地点:北京市延庆县工业大厦423室
获取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获取文件地点:北京市延庆县工业大厦423室
联系人:李海霞
联系电话:69181929
备注:1、各潜在投标单位报名时请提前电话联系
2、合格投标人数量多于7家时,择优选择7家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