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校安附属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1年校安工程附属工程,已由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本工程实行代建制,项目业主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银川市规划建筑设计院工程承包咨询有限公司(代建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武口区
2.2规模:附属工程招标内容包括:伸缩门、门房、围墙、道路、硬化、绿化、上下水、供暖、供电厕所、化粪池、垫土方、主席台、旗杆、车棚、锅炉房等工程;
第I合同段:
大武口区隆湖一站小学:教学楼总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
石嘴山市新民小学:总建筑面积7200平方米;
石嘴山市新民幼儿园:总建筑面积3800平方米;
石嘴山市隆湖中学:宿舍楼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2#教学楼2000平方米;
第II合同段:
石嘴山市第十六小学:综合办公楼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
石嘴山市第十一小学:教学及实验楼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
石嘴山市第二十一小学:教学楼总建筑面积3700平方米;
石嘴山市第二十八小学:总用地面积26610平方米;36个教学班,总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
石嘴山市丽日小学:建筑面积6900平方米。
2.3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两个合同段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两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7月22日至2011年7月28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30,在宁夏骋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川市上海西路65号和信创展中心五楼),参加施工的投标单位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外地企业需携带进宁登记备案手续);参加施工监理的投标单位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外地企业需携带进宁登记备案手续)。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该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项目使用方: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教育体育局
项目代建单位:银川市规划建筑设计院工程承包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武口区
联系人:严先生
电话:13895189779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骋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上海西路65号和信创展中心五楼
联系人:刘女士13619507700/罗女士13619507722
电话:0951-6981603-603
传真:0951-6981602
邮件:cygs.200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