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庄浪县第四中学锅炉房及室外公厕建设项目 (已由庄发改字【2011】143号文)批复立项。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承包人。
一、招标项目的内容
1、工程名称:庄浪县第四中学锅炉房及室外公厕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庄浪县第四中学院内
3、建设规模: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为院内新建一层框架结构锅炉房596平方米,一层框架结构室外公厕19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91平方米。
4、投资及资金来源:概算投资约158.2万元,资金来源为农村寄宿制学校补助项目资金。
5、工程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1年8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1年11月15日;
总工期78日历天。
6、工程质量:合格
7、招标范围:施工图内所有内容。
三、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满足规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报名。
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叁级以上(含叁级)项目经理资格或叁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外省企业项目经理具有一级项目经理资格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投标人应提供的证明文件
施工单位报名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甘肃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书、建造师资格证证及IC卡、企业简介,(以上证件法人单位介绍信必须是原件,需加盖单位红章方可报名,其余证件可以是复印件)。
3、注意事项:本公告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上发布。凡参与该项目报名的企业必须在报名时填报清楚所投标段、联系电话,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四、取得投标人资格的确定方法
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委托代理公司电话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是否进行资格预审。(投标企业报名结束后请到代理公司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1.地点: 平凉市新华书店六楼(平凉市人民广场对面)
2.报名时间: 2011 年 7 月 29 日 9 时00分至 2011 年 8 月 2 日 17时 00分。
3.报名截止时间: 2011 年 8月 2日 17时 00 分
4.报名地点:平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平凉市城乡和住房建设局一楼)
5.资格预审文件发放时间:2011年 7月 29 日至 2011 年 8 月 3 日 12时 00分。
6.发放招标文件时间: 2011年 8 月 5 日。
7.现场踏勘答疑时间:自行组织踏勘
8.投标截止时间:2011 年 8 月 25 日 15 时 00 分。
9.开标时间:2011 年 8 月 25 日 15 时 00 分。
10.开标地点:平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平凉市城乡和住房建设局一楼)
11.图纸押金:2000元
12.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办 公 地 址 :平凉市广场对面新华书店六楼(平凉市人民广场对面)
邮政编码:744000 联系电话:0933-8231793
联系人:鲁思琪 (女士)
13.招 标 人:庄浪县教育局
办公地址:庄浪县城
邮政编码:744600
联系电话:13993359892
联 系 人:李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