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物资储备库暨平凉军供站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平凉市救灾物资储备库暨平凉军供站招标公告
平凉市救灾物资储备库暨平凉军供站建设工程,已由平凉市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省重建办<关于平凉市中央财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第二批)的批复>的通知》(平灾组办〔2009〕21号)和《关于转发省重建办<关于平凉市中央财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第一批)的批复>的通知》(平灾组办〔2009〕14号)文批准建设,平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咨询服务中心受平凉市民政局委托,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招标项目内容:
1、工程名称:平凉市救灾物资储备库暨平凉军供站建设工程
2、建设单位:平凉市民政局
3、建设地点:平凉市
4、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平凉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建筑面积:3066平方米;平凉军供站,建筑面积:3401.46平方米;平凉市救灾物资储备库暨平凉军供站所有室外附属工程:207.35平方米。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确定三家中标单位。其中:
平凉市救灾物资储备库为一个标段,建筑面积:3066平方米;
平凉军供站为二个标段,建筑面积:3401.46平方米;
救灾物资储备库暨平凉军供站所有室外附属工程为三个标段,包括道路、室外货场硬化、围墙、大门、车库及值班室、锅炉房,其中建筑面积:207.35平方米。
6、资金来源:中央财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
7、计划开竣工时间:开工日期2011年8月20日,竣工日期2011年11月20日,总日历工期90天。
8、工程质量:合格
9、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建安工程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房屋建筑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项目经理须具有叁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企业业绩,报名单位经资格预审后方可参与投标。
三、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满足规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报名
1、报名时携带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副本)、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企业简介、《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原件)、投标人和拟承担本工程施工的项目部近两年承担同类工程施工的情况(列表说明)。以上材料除注明原件外,其他材料均需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1年8月4日-8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到平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平凉市建设局一楼)报名。
四、取得投标人资格的确定方法:该项目采用资格预审。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1、地点:平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咨询服务中心
2、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8月9日9:00分至18:00分
4、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8月18日9:00分
5、开标会议时间:2011年8月18日9:00分
6、注意事项:本公告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发布。凡参与该项目报名的企业必须在报名时填报清楚所投标段、联系电话,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建设单位:平凉市民政局
联系人:陈卫华
联系电话:0933-8215151
8、代理机构:平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咨询服务中心
联系人:任蓉
联系电话:0933-8232922
招标人:平凉市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平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咨询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