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安局关于常压热水锅炉项目的采购公告
依据洛阳市财政局洛购通[2011]217号计划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公安局的委托,组织的常压热水锅炉项目因故采购失败,现重新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采购要求、有供货能力的生产商积极参加,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洛政采购中心[2011]288-1号
二、采购项目:常压热水锅炉。资金来源:财政投资(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是本项目的生产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相应产品的安装、维修保养的经验;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产品的销售业绩以及完成本项目的经营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获取采购文件办法:免费登记领取。本次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 2011-08-08起至2011-08-15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到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洛阳新区市府东街财政局附楼二楼221室)购买采购文件。
五、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2011-08-16 16:00:0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地址:洛阳新区市府东街财政局附楼二楼222室。
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齐先生 0379-63212635 63205572(传真)
七、户 名: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洛阳银行高新支行
账 号:734010201090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