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变电所土建及锅炉房和空调机房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项目编号:JL0100G11160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变电所、锅炉房、空调机房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改委以【黑发改社会〔2010〕79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哈尔滨市忱义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变电所土建及锅炉房和空调机房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变电所土建及锅炉房和空调机房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监理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项目概况:总建面积3300平方米,其中变电所1000平方米,锅炉房1700平方米,空调机房600平方米。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计划工期:2011年08月28日-2011年12月31日
2.8质量标准:合格
2.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近三年内(2008.08-2011.08,下同)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具备有效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近三年内须有类似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等);
3.3投标人必须满足《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哈建发[2007]37号)文件第十一条的规定,即集团公司与下属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同时取得同一单项工程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在同一标段投标不得超过两家(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准);
3.4外省(市)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须向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投标资格审查手续,经审查批准后,可持省建设厅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投标备案介绍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5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监理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和恶意投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监理企业,均可针对上述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工程的实际能力,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时应留存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08月08日至2011年08月12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报名人员身份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上述相关材料到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安街122号)报名大厅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451-87350073,逾期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4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以邮政快递方式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安街122号)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哈尔滨市忱义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市忱义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号98号楼邮 编:150030 联 系 人:吕惠电 话:0451-51834688 18946188177 传 真:0451-84348303 电子邮件:chenyi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