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50MW)热电联产扩建工程锅炉及压力容器制造检验招标公告(二次)
新疆华电喀什二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50MW)热电联产扩建工程
锅炉及压力容器制造检验招标及资格预审公告(第二次)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新疆华电喀什二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新疆华电喀什二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50MW)热电联产扩建工程锅炉及压力容器制造检验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已于2011年8月2日发布招标公告,现重新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新疆华电喀什二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三、招标编号:CHDT219/10-JL-03
四、招标内容:新疆华电喀什二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50MW)热电联产扩建工程锅炉及压力容器制造检验。
五、工程概况:
1、工程规模:2×350MW国产超临界抽凝式燃煤间接空冷供热汽轮发电机组;
2、资金来源:本工程采用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
3、电厂厂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东5km处,喀什火车站东侧南端,华电喀什电厂(已投运的4×50MW燃煤机组)主厂房扩建端外侧;
4、各系统情况:略。
5、工程计划(形象)进度:2012年年底和2013年上半年各投运一台机组。
6、标段划分:锅炉及压力容器制造检验。
六、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具有国家及电力行业内进行锅炉监检、金属监督、压力容器检验等工作的资质;
4、银行资信: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6、各投标单位还应符合国家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并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8、投标人须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及预审文件(电子版),经审核通过并收到招标公司发出的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的投标单位。
9、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0、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服务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11、提供同类工程或同等规模的锅炉压力容器监检的业绩证明,并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七、资格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2011年08月29日17:00
2、资格文件接收单位:新疆华电喀什二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3、资格文件主要内容:(1)企业状况介绍;(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认证证书等;(4)组织机构代码证;(5)经审计的近二年企业财务报表;(6)业绩;(7)证明投标人符合“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的其他资料。
3、提交方式与份数:电子邮件(必须为WORD或EXCEL文件),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每位联系人一份,恕不接待来访。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新疆华电喀什二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义霞
联系电话:0998-2667048
E-Mail地址:kdcyx@163.com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常旭
联系电话:010-83565828
传真:010-83565892
邮箱:yuanchangxu@chdt.com.cn
十、发放招标文件
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将得到预审通过通知和投标邀请函,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未能收到预审通过通知或投标邀请函的潜在投标人即为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附表:新疆华电喀什二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50MW)热电联产扩建工程锅炉及压力容器制造检验投标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