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锅炉设备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吕梁市本级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吕梁高等专科学校汾阳分校委托,就其所需锅炉设备项目实施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具体采购事项要求如下:
一、采购项目:吕梁高等专科学校汾阳分校所需锅炉设备项目
二、招标编号:LZC2011023
三、投标方资格要求(资格预审时一次递交,不接受补充材料):
1、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税务登记证;
③法人代表授权书;
④组织机构代码证;
⑤法人代表身份证;
⑥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合法授权书、锅炉制造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⑦制造商产品通过ISO9001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⑧所生产制造产品必须有中国相关保险公司承保;
⑨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⑽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文件。
2、制造商或代理商(乙方)资格: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制造商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人民币;在国内有工厂,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制造商产品须通过ISO9001体系认证;制造商须持有锅炉制造许可证;锅炉制造商产品须符合国家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具有国家认证的检测报告;所生产制造产品必须有中国相关保险公司承保;
③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且有对应的相关锅炉行业的生产制造工厂;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合法唯一授权书;
④产品实行三包,一年内免费维修,终身维护;
⑤制造商企业或代理商须在山西省有售后服务点,在省内有承揽6万平米以上供暖业务且运行在两年以上,无重大故障,用户放映良好的销售业绩和售后服务人员。
以上资质请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原章的复印件到采购中心进行资格预审或备案登记,资格预审合格方可授予标书。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1年8月26日至2011年9月4日(节假日休息)
地点:吕梁市政府采购中心(吕梁龙凤南大街市进出口公司三楼)
四、投标截止时间:
时间:2011年9月14日上午9:00时
标书售价:人民币50元/套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1年9月14日上午9:00时
地址:吕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六、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者,请在2011年9月14日前与山西省吕梁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
七、联系人:王云、高兰萍
电话:0358-8226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