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县集中供热工程锅炉房施工招标通告
招标编号:青招字2011-09826
1.招标条件
本工程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投资【2009】1241号、青发改函【2011】2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为国家专项资金及项目法人自筹,项目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青海省民和县城;
2.2 建设规模:民和县集中供热工程锅炉房施工,建筑面积约1100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2011年10月—2012年6月;
2.4 招标内容:工程施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及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承包经验和相关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9月8日至2011年9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 时,下午14:30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报名。
4.2 投标人需提供的报名资料有:有效的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考核手册、外省企业提供进青备案、近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近几年已竣工或正在施工的同类工程证明资料以及本通告第3条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企业简介和报名人补充的其它相关资料。以上资料装订成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即日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西宁市新宁路16号天年阁饭店9楼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不接收现金),须由投标人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汇单附言栏内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新宁路16号天年阁饭店9楼招标二部
联系人:李明 曾贵敏
电话:0971-6144811
传真:0971-6144811
邮编:810001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营业部
帐号:400069945805017
开户银行行号:31385100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