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锅炉及采暖系统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济南众志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接受委托,就泰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岱岳分局所需燃气锅炉采购安装及采暖系统安装以竞争性谈判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次采购文件要求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人:泰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岱岳分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济南众志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泰安农业机械科学研究所东三楼(南关大街215号)。
三、项目名称:燃气锅炉采购安装及采暖系统安装
四、项目编号:ZZTA-2011-053
五、采购内容:燃气锅炉采购安装及采暖系统安装,包括天然气热水锅炉供货及安装、采暖系统管道施工,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供应商负责采暖系统的设计、制作、运输、安装及调试运行,达到正常运行效果方可验收。本项目不分包,供应商须对项目内容全部响应,不得部分或分解后进行响应。(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本采购文件要求的提供设备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并按时进行企业年检;
3、报价供应商须具备锅炉专业安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类似工程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生产厂家应具有《锅炉制造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标准认证;代理商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锅炉设备经营企业许可证》、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或代理合同;
6、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否则由报价单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
7、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名称必需与报价单位名称一致);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类似供应业绩并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及措施。
9、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10、所报设备符合相应的国家质量标准;并在报价文件中附相应的标准内容;
1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报价,联合体须具备以上要求的所有资质,并出具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
七、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1年9月20日起至2011年9月28日止上午8:00---11:30;下午1:0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泰安农业机械科学研究所东三楼(南关大街215号)。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来人获取,标书售出后不退。
获取采购文件请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原件一套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八、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公开报价时间、地点: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1年9月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公开报价时间:2011年9月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公开报价地点:泰安市岱岳区招投标交易中心(岱岳区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九、若有疑问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本项目联系人:曾蕾、李双双
电话:15966043169、0538-2186567
邮箱:zhongzhitaian@163.com
邮编:271000
监督单位:岱岳区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