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县教育局更换锅炉及附件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嫩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嫩江县政府采购办及嫩江县教育局的委托,拟对嫩江县教育局更换锅炉及附件采购项目实行政府采购,现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取供应商,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竞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1.1 项目名称:嫩江县教育局更换锅炉及附件采购项目
1.2 采购编号:嫩政采计字2011--168号
1.3 采购内容:更换锅炉及附件二套(详见谈判文件项目概况)。
1.4 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
1.4.1资金为财政性资金:共计654,000.00元
1.4.2付款时间为2012年3月中旬
1.5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5.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1.5.2 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1.5.3 具有锅炉制造许可证、安装维修许可证及国家质量认证证书
1.5.4具有锅炉出厂资料(其中包括: 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和计算书),产品合格证明(材料、部件质量和产品重要性能指标的证明文件、检验数据文件),能效测试报告(黑龙江省特检院检测报告))
1.6 谈判组织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6.1 谈判组织机构名称:嫩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1.6.2 地址:嫩江县财政局六楼
1.6.3 联系人:李英杰
1.6.4 联系电话(传真):0456--7522276
1.7 谈判文件的出售时间、地点、方式及金额:
1.7.1 供应商只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本中心购买《谈判文件》后才能取得谈判资格;
1.7.2 购买时间:2011年9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1.7.3 购买地点:嫩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嫩江县财政局六楼)
1.7.4 购买金额:300元,(售后不退)
1.8 谈判时间、地点:
1.8.1 谈判时间: 2011年9月28日上午9:00时
1.8.2 谈判地点:嫩江县政府采购招标大厅(嫩江县财政局八楼)
1.9 供货时间
1.9.1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附加说明:
1、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锅炉制造许可证、安装维修许可证及国家质量认证证书、锅炉出厂资料(包括: 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和计算书),产品合格证明(材料、部件质量和产品重要性能指标的证明文件、检验数据文件),能效测试报告(黑龙江省特检院检测报告)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须加盖竞价人公章)以供审验。竞争性谈判大会现场持上述相关原件及报价保证金收据等供监督人员、谈判小组成员审查。
2、超过报价截止时间、不按规定密封的报价或不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报价保证金的报价,我中心恕不接受。
采 购 人: 嫩江县教育局
办公地址: 嫩江县行政大楼三楼
邮政编码: 161400
联 系 人: 刘德华
联系电话: 0456-7524341
政府集中
采购机构: 嫩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办公地址: 嫩江县财政局六楼
邮政编码: 161400
联 系 人: 李英杰
联系电话: 0456-7522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