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军区机关综合食堂、锅炉房施工招标公告
省军区机关综合食堂、锅炉房施工项目,已由上级批准建设。现决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施工单位。
一、招标范围
1. 综合食堂1栋框架二层,层高4.5米,建筑面积约1600平方米;锅炉房1栋框架一层,层高5.2米,建筑面积约670平方米。
2.资金来源:灾后重建专项资金。
3.建设地点:西宁市七一路132号。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1年10月20日至2012年6月1日。
5.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有较好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一旦中标,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外省企业必须具有进青备案手续及业绩审查表。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就上述工程报名。
三、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0月5日至2011年10月12日(公休日正常上班),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宁市七一路132号省军区机关持报名资料报名。
2. 投标人需提供的报名资料(可邮寄):
1有效的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业绩考核手册、外省企业提供进青备案登记。
4近二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的同类工程证明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资料统一用A4纸复印一份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资格预审和现场考察通过的单位,在省军区正式邀请下,于另行通知的时间内,在省军区招标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交纳。交纳形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不接收现金、银行保函),须由投标人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省外企业委托青海分公司交纳的,须持总公司法人签署的有关授权书,并从设立的基本账户转出,汇单附言栏内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
八、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西宁市七一路132号
联系人:李小鹏
电 话:0971-6391323
邮 编:8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