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农业园临时锅炉房及日光大棚、四季广场区域市政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天津市团泊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对团泊现代农业园临时锅炉房及日光大棚、四季广场区域市政附属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前来报名。
项目名称:团泊现代农业园临时锅炉房及日光大棚、四季广场区域市政附属工程
招标类型:施工
建设地点:天津市静海县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团泊现代农业园临时锅炉房及日光大棚、四季广场区域市政附属工程,建筑面积:约1235.9平方米,单体最大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地上1层,最高4米,道路面积约16465.5平方米,附属工程包括:河渠、围墙、绿化等,项目总投资约为1660万元。只设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省(市)级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工程需要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提交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且为本单位职工),副项目经理1名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或三级项目经理资质(专业不限)(提交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且为本单位职工),安全项目经理1名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或三级项目经理资质(专业不限且为本单位职工)。安全项目经理应具备投标人任命书,提供的安全项目经理资质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5、外地企业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并在有效期内。6、外地企业必须具备《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并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在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
投标人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报名。
(三)、报名
公告时间:2011年10月12日-2011年10月18日
报名期限:2011年10月12日-2011年10月18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方式:投标人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报名地点:到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报名。
电话:022-58792341
联系人:李毅
招标人:天津市团泊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