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气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10月18日至2011年10月24日16:30时(正常上班时间)
谈判时间:2011年10月31日14:30分
采购人名称:东营市公安局河口分局
采购人地址:东营市河口区河滨路26号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地址:河口区河庆路175号
一、项目编号:东河国资政采[2011]176号
二、采购内容:河口公安分局暖气安装工程位于河口区机关事务管理局1号楼锅炉房至河口公安分局住宅区,主要内容为双向管线长度:340m×2=680m,管径Φ159cm,钢管外做保温5cm,管线每相距5米做支架,距地面2米。预算资金17万元。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纸为准。
投资概算:17万元。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资金已基本到位。
工程地点:河口区机关事务管理局1号锅炉房至河口公安分局住宅区。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参与投标的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建设业绩。
四、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提供企业有关原始证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标建造师资质证书、建造师身份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东营市以外的投标企业另须提供2011年度外埠企业进入东营市施工资质验证证明和验证申请表、省外企业需提供入鲁许可证、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由河口区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同时购买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发售地点
发售地点: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河口区河庆路175号开元大厦二楼)。
谈判文件工本费:每份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投标企业报名资格预审合格后,购买谈判文件的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开户行:山东东营河口农村合作银行开发区支行,账号:9050105100842050000568,账户名称: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六、报价文件接收及谈判地点:东营市公安局河口分局103会议室。
联系人:张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0546)3632177、13954688166
传真电话:(0546)3631059
监督单位:东营市河口区监察局、审计局、发展和改革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