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环境管理处车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芬河市市容环境管理处车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芬河市市容环境管理处车库工程已由绥芬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绥发改发【2011】60号(关于绥芬河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车库建设工程的立项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绥芬河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绥芬河市大亚东侧道路南
建设规模:12966.38?(其中办公楼1392.12?,车库9658.18?,修理厂958.36?,库房584.79?,食堂206.84?,锅炉房166.09?)
工程投资:2444.35万元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计划工期:2011年11月15日开工,2012年11月30日竣工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你单位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工民建专业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0月21日至2011年10月23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单位企业锁进入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进行网上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1年10月21日至2011年10月25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绥芬河市建设局会议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含电子光盘),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4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交如下资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外阜企业跨区证明、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⑦拟派往本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土建监理工程师、水暖监理工程师、电气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以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票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1月10日13时30分,地点为绥芬河市建设局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绥芬河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绥芬河市会晤路89号
邮编:157300
联系人:庞永和
电话:13104535888
招标代理机构:牡丹江市昊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牡丹江市西三条路老年活动中心6楼
邮编:
联系人:田丽
电话:0453-6433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