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农场锅炉设备招标采购公告
黑龙江垦区北安社会集团采购招标中心受建设农场委托就《黑龙江省建设农场锅炉设备(以下简称货物)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具有供货能力,且符合《招标投标法》第26条、《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能够满足本项目具体要求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前来投标。
具体要求如下:
一、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1月3日16:30时。采购招标中心将拒绝在2011年11月3日16:30时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二、接收投标文件地点:投标文件密封后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不得以其他的方式,否则将取消投标资格)报送至黑龙江省北安市和平区东繁荣街北安农场局办公楼二楼计财处,邮政编码:164095。
三、接收投标文件单位:黑龙江垦区北安社会集团采购招标中心。
四、交货地点、时间和接货单位:
1.交货地点:建设农场。
2.交货时间:中标供应商必须确保在2011年12月1日前将投标货物全部运达项目实施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含发票的提供)。
3.接货单位(项目实施地点):建设农场。
五、进行投标的供应商,必须通过银行汇款或现金方式向采购招标中心交纳500.00元(人民币)的购买招标文件费(如需邮寄或以传真形式发送另加50.00元),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六、进行投标的供应商,应保证在投标文件到达黑龙江垦区北安社会集团采购招标中心之前,通过银行汇款或现金方式向采购招标中心交纳50,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七、招标机构有关信息:
名称:黑龙江垦区北安社会集团采购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456)6400317、6400640
传真:(0456)6400640
邮编:164095
联系人:商先生、谭女士
开户单位:黑龙江省北安农垦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
开户银行:北安市农业银行
帐号:828001040003871
黑龙江省垦区北安社会集团采购招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