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公告津建交汉沽施工[2011]11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年产500万米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生产基地工程 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汉沽行政许可【2011】21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港行桩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80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港行桩业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年产500万米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生产基地工程附属工程一标段,总投资额1500万元,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约1411.48平方米,其中锅炉房997.48平方米,罩棚414平方米及沙石料堆场构筑物,钢筋混凝土结构。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杨家泊工业聚集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年产500万米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生产基地工程附属工程,本次招标范围为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4 工期要求:2011年12月16日 至 2012年02月23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资格: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合格)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 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其相应IC卡(一正一副一安全,同时要求正项目经理具有国家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5.安全项目经理的安全任命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其相应IC卡(安全项目经理由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资格等级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 6.近三年已完成或正在建设的类似工程的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已备案) 7.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8.非本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还需提供《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及其相应的IC卡 9.投标人须提供未在处罚期内的承诺。上述文件须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其他要求:本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30号令《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进行招标 , 业绩要求: 近三年已完成或正在建设类似工程业绩(已备案)(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与本工程规模相近的)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1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1 年11 月9 日 至2011 年11 月15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1年11月16日至2011年11月22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0 分 至11 时0 分, 下午 13 时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宁波道美晨家园C-1-1101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待定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待定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待定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待定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港行桩业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胡志英(印鉴)
办公地址: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300381 联系人:江懿 电话:13802180299
传 真:27839359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崔平(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塘沽区宁波道美晨家园C-1-1101室
邮政编码:300451 联系人:李韦 电话:25865517
传 真:25865511 日期:2011 年11 月9 日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汉沽区招标建筑管理站
电话:67180936传真:69180935电子邮箱:wanghongmei25887@sina.com
受理单位地点:汉沽区府北街8号
受理负责人:王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