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县教育局农村中小学汽、水两用锅炉采购及安装询价函
询价编号:TCG2011WSXJ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腾冲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拟对腾冲县教育局农村中小学汽、水两用锅炉设备及安装进行询价采购(询价号为:TCG2011WSXJ22),诚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报价和竞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采购货物及数量
序号 采购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汽、水两用锅炉 产品型号:LSG0.05-0.04-AII,定额蒸发量:0.05T/H,定额工作压力:0.04MPA,开水产量:400㎏/H,水压试验压力:0.2 MPA,锅炉胆、锅炉材料:Q235B,外型尺寸:高1980mm、宽760 mm、(包含运输、落户费 安装调试材料、工时、装卸、验收等各项费用) 套 38
合 计
二、投标人资格与资质的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锅炉生产制造及安装能力的知名生产企业或由其授权的代理商;授权的代理商须具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提供设备长期或临时授权书。其中:
a、锅炉生产安装企业投标时要求提供证件:锅炉制造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锅炉生产(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生产(制造)许可证、锅炉安装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
b、经锅炉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投标时要求提供证件:锅炉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锅炉制造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锅炉制造商锅炉生产(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生产(制造)许可证、代理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能提供快速售后服务响应(包括拥有本次招标所要求的产品的备件、专用设备和技术人员);在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及其产品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
(3)中标安装供应商须提供产品设备制造商提供的产品质量保证书,产品出厂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锅炉铭牌、锅炉制造证等关于锅炉压力容器的行政管理部门要求的有关生产及安装证明材料。
(4)投标人必须在2008年以来至少有过两项或两项以上的锅炉供货安装合同业绩证明材料(提供采购供应安装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的锅炉,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报名,以制造商为主。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回函内容应包括:
1、询价采购报价书(见附件一);
2、售后服务承诺(见附件二);
3、质量保证书(见附件三);
4、供货时间承诺书(见附件四);
5、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及配置表(见附件五);
6、投标人资格与资质 (见以上第二点的要求)
报价回函一式三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密封,以直接送达或特快专递的方式于2011年12月5日上午11:00时之前交腾冲县政府采购办公室,逾期函件视为无效。密封袋封面必须注明以下招投标信息:
(1)回函人名称和地址;
(2)采购询价编号、项目名称;
(3)×××× 年××月××日 ×× 时 ×× 分开标,此时间之前不得开封。
(4)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
(5)报价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及密封章,否则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回函人。
(6)如果回函报价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报价回函将视为无效回函报价文件。
四、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工期相近或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合理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第一候选成交供应商;如果报价相近或相等的前提下以服务优先。如只有一家合法供应商回函报价或有效报价回函不足三份时,须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后再决定采取其他方式采购或择日再行询价采购。
五、本次询价采购的询价函标书费150元(售后不退)、成交供应商须向我办缴纳成交金额0.4%的中标服务费;
投标保证金:3000元;报名购买询价函时提交,本次询价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请投标外地公司最迟应于2011年12月5日上午11:00时前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打入我办指定账户后将缴款单传真我办确认。没有确认的回函视为无效回函。(投标保证金:非成交商在结果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六、本次询价采购付款方式: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报属地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培训结束,支付合同总金额80~90%(具体比例在签订正式合同确定);其余尾款设备无质量问题一年满付清。
七、交货时间地点要求:
时间:设备供货期(含安装调试验收)合同签订后20日内。
地点:用户指定地点(各中小学)
八、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结果我办将在评审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网”通知成交及未成交投标人,并向成交投标人签发成交通知书。
九、响应要求:本次采购投标供应商必须整体响应。
联系人:许洪铭、潘正仰、段生鸾。电话:0875—5166222邮编:679100
地址:腾冲县腾越镇山源社区范家坡小区8号(财政局一楼)
单位名称:腾冲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建行银行腾冲范家坡支行
帐号:53001727137050255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