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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发电厂3号锅炉减温水调节阀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天津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1-12-01 10:28
浏览次数: 17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天津
详细说明
发电厂3号锅炉减温水调节阀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国网新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天津大港发电厂3号锅炉减温水调节阀改造采购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天津大港发电厂3号锅炉减温水调节阀改造采购
招标编号:SGE-2011-1101-499
工程地点:天津大港发电厂
招标范围: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连接尺寸 数量 单位 调整范围
1 压力调节阀 DN50 2500磅级 φ60×10 1 套 19MPa调整到7MPa 流量0~70t
2 流量调节阀 DN65 2500磅级 φ88.9×13.7 1 套 0~120t
3 流量调节阀 DN50 2500磅级 φ60.3×10 2 套 0~50t
4 定位器 EDP300Y0H1 4 套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供货到大港发电厂。
2.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只须提供设备制造厂家的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4)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7)投标人产品应在相应工程或相似条件下用于5台机组运行,且运行超过两年,已证明安全可靠的,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封面页和签字页,用户证明文件等)及买方联系人电话及地址。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11月30日起至2011年12月6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标书售出后不退。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4.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500元(如需邮寄,另加邮寄手续费100元)。
5.购买招标文件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新源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311号院2号楼祥龙商务大厦4层标书发售室
邮编:100053
购买标书联系人:刘子龙、宋江红
电话:010-52692252
传真:010-52692308
6.购买招标文件程序
1)现场购买
①请潜在投标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现场填写《潜在投标人登记表》并至财务部门缴费;
③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如需电子版招标文件请携带U盘。
2)邮寄购买
请潜在投标人汇款至下述账户(不接受个人汇款)。并将汇款底单及《潜在投标人登记表》同时传真至010-52692308。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潜在投标人,同时办理纸质文件邮寄手续,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开户名:国网新源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樱桃园支行
账号:818011680
(注:①网上付款:通过工商银行网上付款时,在选择银行框内选择“其他行”,点手工录入“工商银行北京樱桃园支行”即可;通过其他银行网上付款时,在选择银行框内选择“工商银行”并按上述开户行、账号付款。②柜台付款:通过银行柜台付款时,直接按上述开户行、账号付款,并按“落地系统交换”方式汇款即可。)
3)现场购买及邮寄购买的潜在投标人均须将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国税税务登记证(如没有国税税务登记证的,要提供地税税务登记证)三证的电子扫描件及《潜在投标人登记表》(见后附表)的扫描件放在一个WORD文件中,文件名为企业法人全称(即公司全称),压缩后发至sgxyzb@sgxy.sgcc.com.cn
7.截标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1年12月20日10:00(北京时间)之前交到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甲122号广运饭店9楼会议室。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8.开标时间:2011年12月20日10:00,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贰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形式为:电汇、汇票、支票(限北京地区),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个人汇款。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与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账户为同一账户。
10.招标文件的澄清:
提出标前澄清截止时间:2011年12月13日11:00前,传真和电子邮件同时发送。
澄清联系人(项目经理):赵馨、陈晓雨
电话:010-52692302、010-52692245
传真:010-52692266
邮件:xin-zhao.js@sgxy.sgcc.com.cnxiaoyu-chen@sgxy.sgc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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