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肥城市农村中小学电锅炉采购项目 |
批准文号 |
肥政采审(2011)第167号 |
项目编号 |
02022011075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招标人 |
肥城市教育局 |
代理机构 |
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张科长 |
联系人 |
史龙 |
联系电话 |
0538-3210119 |
联系电话 |
0538-8263918(传真) |
报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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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 |
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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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发售地点 |
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元/本,售后不退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张明月 0538-3232681 |
投标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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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
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内容: 农村中小学采购电锅炉303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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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除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生产商或制造商注册资金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经销代理商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经销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代理产品厂家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2.营业执照须具备本次采购产品的经营或生产范围; 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产品销售业绩; 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体系和制度; 5.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6.生产企业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经销代理商所投报产品的生产企业也须满足此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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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所需材料: 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经销代理商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经销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所代理产品的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否则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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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及缴纳方式: 1. 投标保证金 :壹万元 2.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列账户:(特别说明:汇款必须以法人公共账户汇款,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缴纳) 收款人:肥城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账 号:37001696339050148491 开户银行:肥城建行新城路分理处 2.1 产生中标人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扣除有关费用后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但投标人出现违反《诚信承诺书》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2 逾期缴纳或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