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锅炉房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工程综合说明
1、工程名称:锅炉房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如东县掘港镇江海西路2号,如东县人民医院内。
3、建设规模:238.57M2
4、要求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5、要求工期:拟2011年12月12日拆除,工期10天,2011年12月22日,一期工程开工,工期60天,二期工程待四吨锅炉移位后60天结束。
6、招标范围:锅炉房改造工程。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施工说明和施工图,由各投标单位自行编制工程预算(含水电)。
二、现场条件
1、具备开工条件。
2、投标单位可对施工现场的环境进行察勘,招标单位提供方便。
①投标单位应自行按排时间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获取那些应由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需的所有信息,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投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②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在现场考察过程中,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业主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③在现场考察中由业主提供的关于现场及周围环境的资料和数据,供投标人参考,业主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④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业主对上述费用概不负责。
三、投标单位要求
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施工资质。
2、投标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叁级及叁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
3、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四、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包括邀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税金等所需的全部费用。
2、投标报价中还应包括分段施工的误工费(包括锅炉移位等)、施工时周围邻居的安抚协调工作及费用。
3、投标单位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风险系数,结算时不作调整,设计变更和招标人要求变动的除外。如因招标人要求或同意的图纸变更等原因引起工程量增减,综合单价须调整时按如下办法执行:①合同中或预算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②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③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经工程师或业主确认后执行,最终由审计部门审核。
4、预算价及投标报价编制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2004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如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1年第10期)及《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1年第10期)等。
5、所有主体结构使用自拌砼计入,拆除工程列入本次招标范围,设备基础及沉淀池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五、工程投标的有关事项
1、投标文件分标书(一)、标书(二)。标书(一)为商务标,包含内容如下,见(2)、(3)条内容;标书(二)为技术标,包含以下(1)、(4)、(5)、(6)条内容;
(1)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2)投标书;
(3)预算书;
(4)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主要施工人员表;
(5)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主要的施工方法、技术措施、主要设备及人员专业构成、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工期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等;
(6)建筑、水电、结构施工图。
2、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投标单位应准备贰份完整的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一份副本。
(2)投标文件应按标书(一)、标书(二)分别密封完好,封袋上应写明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和法定代表人印鉴骑缝章。
3、答疑时间、地点:2011年12月8日10时;如东县人民医院总务科。
4、投标截止时间、地点:2011年12月8日16时;如东县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5、投标时须缴壹万伍仟元(15000.00元)投标保证金(现金),开标时带至开标现场。投标后未中标单位当场无息退还,中标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后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6、开标时间、地点:2011年12月9日14时;如东县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六、评标、定标
本工程评标、定标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方法。(评标办法另详)
七、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无效投标文件不予参加评标: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书及投标总价未加盖投标单位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红章的;
3、投标文件中的书面文本的内容不全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的方式、金额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5、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6、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投标书中的总价与投标报价函总价不一致;
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8、投标文件附有招标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
9、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和国家相关的要求的格式填写的;
10、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报价范围;
11、正、副本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2、投标文件提出了与招标文件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支付办法;
1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14、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5、国家法律、法规对无效投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保修期:土建、水电保修期为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屋面防水为竣工验收合格后伍年。
九、付款方式:
合同正式签订、基础工程施工结束后付合同总价的30%,主体结束后付合同总价的35%,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审计,按审计结果付至审计总价下浮后的90%,按审计总价的余款(10%)为保修金,一年期满无质量问题付审计总价的5%(无息),保修时间满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付审计总价2%(无息),剩余审计总价的3%保修金待五年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无息)。
十、请各投标单位接到本邀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出席,否则视为放弃处理。
投 标 邀 请 函
(被邀请单位全称):
一、我单位锅炉房改造工程,邀请贵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请于2011年12月8日16时前将资格证明材料送达如东县人民医院总务科,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报名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且具备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
(2)施工要求及范围:按图纸设计要求。
三、贵单位报名时须递交下列资格证明材料。
1、 法人委托书(有委托时);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项目经理交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安全生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近两年专业承包工程业绩。
投标报名项目经理证书原件押在如东县人民医院总务科。本工程开标后,未中标项目经理证在决标后当场退还;中标项目经理证书原件押在如东县人民医院总务科,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四、我单位将对贵单位送达的各项材料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对资料审查合格的单位发放招标文件及图纸,图纸押金为500元/份,开标后三日内凭收据和完整的图纸退还。
五、请各投标单位接到本工程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
六、招标单位将按本工程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开标,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以下简称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准时出席,否则视为弃权处理。
招标单位:如东县人民医院
项目地址:如东县掘港镇江海西路2号
电 话:0513-84118715
联 系 人:范存祥 崔晓琴
邮 编:226400
附招标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如东县人民医院锅炉房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如东县掘港镇江海西路2号,如东县人民医院院内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开工日期:2011年12月22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评 标 办 法
依据《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评标办法:
一、投标单位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质量等要求。
二、本工程采用设业主控制价报价办法,审计价下浮百分率为业主控制价,具体办法如下:
1、开商务标前由业主制订控制价进行密封保存。
2、各投标单位结合本企业经营情况及发展策略自主报出投标价(审计价下浮百分率)。
3、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在业主期望值及以下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报价超出业主期望值者为废标。
4、有效报价中,取最低报价单位为中标单位。
5、投标报价中最低报价出现相同时,由业主和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单位。
6、若有两家单位投标报价在业主期望值及以下时,取最低报价单位为中标单位;若仅有一家单位投标报价在业主期望值及以下时,则这家单位为中标单位。
7、若各投标报价均高于业主期望值,由业主和评标委员会决定进行下一轮报价。
三、开标时,参加本次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如不到场,视为废标处理。
评标时如遇特殊情况,经评标委员会研究决定或处理,处理结果概不向投标单
位解释。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属招标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