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油改气工程招标公告
受长沙市公安交警支队的委托,湖南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国内采购,现邀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沙市公安交警支队锅炉油改气工程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CSCG-MXZB-JZ20111131
代理机构编号:MXZB-2011-0128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定标方式:综合评优,合理低价中标
五、投标资质: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人一般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
(2)税务登记证影印件
(3)社保登记证影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影印件(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影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2、特殊要求:
(1)投标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影印件 六、标书认购:
1、标书售价:每份2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
2、2011年12月16日至2011年12月26日止上班时间到长沙市解放中路18号华侨大厦19楼购买或从《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下载。
3、购买时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但应办理购买登记手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标书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七、投标规定:
1、投标截止:2011年12月27日下午2:30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1年12月27日下午2:30分。
3、开标地点:湖南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沙市解放中路18号华侨大厦19楼)。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肆仟伍佰元整;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保证金交纳及确认方式:
1)交纳现金到代理机构的,代理机构收讫开具收据,视为已交纳。
2)交纳现金到银行的,代理机构收到银行盖章确认的现金缴款通知单回执开具收据,视为已交纳。
3)转账方式交纳的,代理机构查询已经到帐,视为已交纳。
3、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湖南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长沙三一大道支行
帐号:740131018260002781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解放中路18号华侨大厦19楼
联系人:黄芳、李丹
邮编:410011
电话:0731-82587018
传真:0731-82587019
采购人:长沙市公安交警支队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银盆岭路1号
联系人:邹晓芳
电话:0731-88878807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长沙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第二办公楼四楼
联系人:吴沙
电话:0731-88666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