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关于安吉县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锅炉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安吉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受安吉县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就锅炉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谈判项目编号:AJJZ2011-014
二、谈判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锅炉一台
锅炉改装3台(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注册资金5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具有锅炉制造B级及以上许可证资质;
2.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并一年内有效,格式自拟)];
3.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或分包;
5.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400元。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12月27日至2012年1月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6:3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安吉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窗口(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三楼)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300(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2年1月9日 13:30
六、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四楼)
七、谈判时间:2012年1月9日 13:30(北京时间)
八.谈判地点:安吉县招投标中心评标室
九、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3400元
以银行汇票、电汇等形式按竞争性谈判公告的规定时间和地点交纳并到帐。
单位名称:安吉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安吉县支行
银行帐号:1205290009000097014
十、其他事项:
1、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A、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查看),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B、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查看),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C、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并一年内有效,格式自拟)]
D、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联系方式、被授权人身份证(查看),及复印件一份
2、任何要求澄清或质疑招标文件内容的投标人,均应在2012年1月4日下午16: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将需要澄清或质疑的事项向集中采购机构一次性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逾期提出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不予受理、答复。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吉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
地点:安吉县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许女士、任女士
联系电话:0572-5129120
传真:0572-5129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