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院改扩建工程代建单位招标公告
根据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郑州市社会福利院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郑发改社会[2011]29号),郑州市社会福利院改扩建项目实行代建制。该项目初步设计已批复,按照《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目代建单位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郑州市社会福利院改扩建项目
(二)使用单位:郑州市社会福利院
(三)建设地点:郑州市电厂北路1号、贾鲁河以东、北环路以北区域,现郑州市社会福利院院内
(四)初步设计批复的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成后总床位达到1200张,总建筑面积核定为47223平方米。其中新建老年养护楼床位500张,建筑面积23883平方米,框剪结构,地上16层(建筑面积20722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3161平方米、含地下车库兼人防地下室);颐养楼新增床位400张,框剪结构,地上15层(建筑面积16294平方米、含连廊)、地下1层(建筑面积675平方米);后勤服务楼地上8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6186平方米;锅炉房、门卫等附属建筑185平方米以及围墙、道路、广场、绿化等附属工程。
(五)初步设计批复的概算总投资:11430万元
(六)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二、招标内容
选择建设实施代建人。
三、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为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2.具有甲级工程设计、甲级工程监理、甲级工程咨询、甲级招标代理、甲级造价咨询中两项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监理资质、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之一。
3.施工总承包企业的注册资金不少于3亿元;设计、监理、工程咨询、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企业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4.能够提供本工程代建相应概算投资10%的银行履约保函。
(二)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
1.拟委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工程技术高级职称,并取得工程建设类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2.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相关工作不少于20年。
3.在本项目代建期间,不得承担其它未完项目管理工作。
(三)项目部
具有与本项目管理相适应的工程咨询、设计、造价、财务和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人员,主要专业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和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需提交资料:投标申请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并提交拟委派代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部组成人员的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业绩以及相关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各报名单位须按上述报名资料顺序打印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章。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
(二)报名时间:2012年1月12日至2012年1月19日(5个工作日),上午8:30到12:00,下午14:00到17:30。
(三)报名地点:郑州市金水区纬二路4号210室(经一路与纬二路交口)。
(四)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二路4号210室(经一路与纬二路交
口)。
联系人:陆新、孙旭
电话:0371-65928003、13598808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