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一期(2×300MW)工程脱硝设备、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陕西府谷清水川电厂一期(2×300MW)工程脱硝设备、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改造拟进行国内招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陕西府谷清水川电厂一期(2×300MW)工程
二、工程规模:陕西府谷清水川电厂规划容量为2600MW。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2×300MW已于2008年4月建成投产,二期工程建设2×1000MW燃煤空冷超超临界发电机组正在建设。
三、工程地址:陕西府谷清水川电厂二期工程位于陕西省府谷县城北约20公里。
四、招标范围:
1、锅炉低氮燃烧系统改造
1、2号锅炉低氮燃烧系统改造的设计方案、设备和材料采购、制造、供货、
安装、系统调试、试验、检查、试运行、消缺、培训直至最终交付投产。
2、脱硝设备
脱硝设备及其辅助设备的功能设计、设备和材料的制造、供货、安装和试验等
直至最终交付投产。
五、拟投标人报名条件:
1、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本次招标设备的能力;
6、具有销售、设计、制造(包括分包)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2~3台套,2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7、若采用国外技术支持,国外技术支持方的资质应符合上述规定的相应要求。且报名人须提供有效的与国外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合同/协议的复印件。
六、参加报名的拟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资质证书(企业简介、系统产品介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明、近三年企业审计报告等相关资质证书);
3、提供销售、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2台套(或以上),并良好运行2年以上业绩、合同复印件及用户使用情况说明;
4、以上资料为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报名资料应编目录、页码并装订成册,同时,提供电子版一份。
七、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45号陕西投资大厦18层
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2月10日下午16:00
八、其他注意1、不接受电子邮件、传真及邮件报名;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投标报名资料一式两份,并提供电子版一份。
招标人:陕西清水川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伍幼燕
电话:029-63355302
传真:029-68688220
邮箱:stqsc@126.com
陕西清水川发电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