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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院制剂室电蒸汽锅炉改造招标公告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广东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2-02-14 09:32
浏览次数: 17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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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区广东
详细说明

中心医院节能改造第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水利桥梁建筑
招标公告正文: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就汕头市中心医院节能改造第一期项目(招标编号:HSCGZB2012001)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预算、工期、地点、简要技术要求、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汕头市中心医院节能改造第一期项目;
2、预算造价:人民币8980416.47元;
3、工期:本项目分三期予以实施,住院楼A、B楼节能改造和负一层锅炉房改造(消毒室和制剂室)作为一期,住院楼C楼节能改造作为一期,住院楼D楼节能改造作为一期,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各期节能改造开工通知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该期的节能改造工作;
4、地点:汕头市中心医院院内;
5、简要技术要求:住院楼A、B、C、D楼热水系统改造;住院楼A、B开水系统改造;住院楼A楼负一层锅炉房、制剂室电蒸汽锅炉改造;
6、招标内容:按广东中美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汕头市粤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预算书的内容,负责项目系统的施工、设备、材料供货及安装、调试、现场培训、验收、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等,包括:空气源?水源热泵热水机组、设备基础、不锈钢热水储水箱及基础、水泵、供水变频控制箱、电开水炉、电蒸汽锅炉等。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热泵热水机组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制造商或取得热泵热水机组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制造商的有效授权代销商;
4、具备锅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取得锅炉(特殊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企业的有效授权;
5、所提供热泵产品必须是热泵热水设备制造商所直接生产的产品,而不是以OEM(贴牌)方式所生产的产品;并且所投产品须提供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热泵产品检测报告须提供有关环境温度的COP值;
6、自2007年至今必须在广东省内完成过2项单项合同价在150万以上的空气源或水源热泵同类项目的成功案例,并提供相关合同和用户验收报告的证明文件;
7、须在汕头市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8、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下列要求:只能由二个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组成,牵头人须满足本条款第2小点的要求,另一方须满足本条款第3小点的要求,联合体投标需明确牵头人及各方责任;若联合体各方均不具备锅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则须取得具备锅炉(特殊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企业的有效授权;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人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
三、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双方均应提供);
2、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双方均应提供);
3、法人代表证明书复印件(联合体投标双方均应提供);
4、法人代表授权证明书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法人委托);
5、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联合体须提供);
6、《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7、《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8、《工业生产许可证》和制造商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9、锅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和取得锅炉(特殊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企业的有效授权复印件;
10、所提供热泵产品必须是热泵热水设备制造商所直接生产的产品,而不是以OEM(贴牌)方式所生产的产品证明文件;并所投产品须提供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热泵产品检测报告须提供有关环境温度的COP值;
11、自2007年至今必须在广东省内完成过2项单项合同价在150万以上的空气源或水源同类项目的成功案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关合同和用户验收报告的证明文件);
12、在汕头市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需提供有效房契等相关证明文件);
注:以上资料一式二份(A4纸)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由牵头人加盖公章,原件均须交验。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2月13日至2012年2月1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201号。
五、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及售价:
1、投标申请人必须按邀请函第三项的规定提供相应资料及证明材料,招标代理机构方接受其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
2、发售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标书售出后不退)。
六、招标文件的澄清:
1、需澄清疑问的截止时间:2012年2月22日下午17时;
2、需澄清疑问的递交形式: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传真到招标代理机构并发电子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的邮箱。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9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2年2月29日下午17时(以当天17:00前到达招标代理机构的银行帐户为准,现金以当天17:00前接收并出具收款收据为准);
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转账或电汇的形式:
收款人: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澄海支行
银行帐户:44001650101050418491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2年3月6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3月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3、开标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201号。
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汕头市中心医院
通讯地址:汕头市外马路28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4-88903583、88903582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201号
联系人:金先生
电话/传真:0754-85861273/85874173
邮箱:chenghaijl@126.com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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