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汽冷凝水回收利用工程招标公告
现针对泰州市人民医院蒸汽冷凝水回收利用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报价,我院将择优选择中标单位,中标单位除进行医院蒸汽冷凝水回收利用工程外,还需为医院提供有关蒸汽冷凝水回收利用工程技术支持。
一、投标单位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锅炉压力容器维保资质;
3.具有近两年同类工程业绩;
4.投标人应在响应本招标文件的前提下,自愿参加投标。
二、项目的范围:
1.病房楼地下室热交换间冷凝水回收;
2.中央空调机房冷凝水回收;
3.锅炉给水系统改造。
三、项目的要求:
1.回收的冷凝水经处理后进锅炉循环使用;
2.优先使用回收的冷凝水;
3.确保回收处理过的冷凝水达到锅炉水使用要求。
四、投标报价书内容: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人,需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价单。
4.回收设计方案
5.近期同类工程业绩表(至少提供一份业绩合同原件)
以上投标文件须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用档案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印章。
五、投标文件封面
1.注明投标项目的名称。
2.注明投标单位代表人姓名、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并在单位名称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人印章。
3.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人印章。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本次投标保证金额为2000元整。
(2)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递交前以现金形式提交。
(3)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在下列情况下投标保证金将及时退还投标人:没有违规违纪的未中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的中标人。
(2)下列情况下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人不按要求签订合同;投标人中标后放弃;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有违规违纪行为等。
七、其它说明:
1.招标人将组织有关人员根据资料齐全、是否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及报价进行综合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对未中标单位不做解释。
2.废标的几点说明:
(1)投标文件不全或未完全响应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为废标。
(2)未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印章的投标文件为废标。
(3)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为废标。
(4)没有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3.中标单位在安装期间须服从招标单位管理,遵守医院各项管理制度。
八、时间及地点安排
2.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2月27日
4.投标报名地点:泰州人民医院总务科
4.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2月28日下午2:00
5.开标时间:2012年2月28日下午2:30
项目联系人:朱红忠
电话:0523-86361328、13337788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