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天源热力给水燃煤锅炉改造建设项目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YTZB(J)2012—02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 伊通满族自治县天源热力公司燃煤锅炉改造建设项目 ,已由伊通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伊发改字[2011]107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及供应商或经销商。
2、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及内容:
建设性质:改造;
建设内容:
(1)锅炉房土建工程,建筑面积4000㎡,1-5层;
(2)锅炉采购及安装,65吨热水锅炉2台;
(3)换热站土建及设备安装,5座,建筑面积1000㎡;
2.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计划投资5000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伊通县环城法庭西侧
2.3计划日期 2012年4月1日——2012年9月30日竣工。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验收标准 及相关要求;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锅炉设施安装企业,均可参加上述相应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房屋建筑工程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 (含三级);
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生产或销售及安装能力的企业,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二级以上(含二级);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申请人可从 伊通满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12年3月3日至 2012年 3月9日,每天上午 8 时 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时 0 分至 4时 30 分(公休日、节假日休息)。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贵阳路建设大厦)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投标备案通知单》方可参加投标。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500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本公告第6条所述的资料如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 2 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8、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叁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现金)。
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2年3月23日上午9时 30 分前,提交到 伊通满族自治县工程建设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 伊通满族自治县工程建设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11、本次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注:详细情况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 伊通满族自治县天源热力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务大厅东侧
邮政编码: 130700 联 系 人:李仲明
传 真: 联系电话:13944496858
招标代理机构: 伊通满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伊通镇永宁东路58号
邮政编码: 130700 联 系 人: 高 继 森
传 真: 0434—4265840 联系电话 0434—4265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