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六师红旗农场集中供热建设项目(锅炉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农六师红旗农场集中供热建设项目(锅炉采购及安装)已由师发改发 [2011]51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农六师红旗农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团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锅炉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农六师红旗农场
建设规模:一台28兆瓦热水锅炉,并同时实施配套附属设施。
计划工期: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7月10日
招标范围:一台28兆瓦热水锅炉,并同时实施配套附属设施。
标段划分:本次工程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锅炉生产厂家(不接受经销商投标),生产厂家需具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B级及以上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并且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安装资质(可为联合体)。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书面的共同投标协议,并标明联合主办方(本工程联合体主办方应为生产厂家)。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申请投标。
4.投标报名
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以上资质要求的施工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投标申请,投标申请报名时间: 2012 年3月16日至2012 年 3 月21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五家渠市粮食局招待所二楼201室报名。
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的资料为:
生产厂家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B级及以上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试验报告或鉴定报告,联合体协议(如有时);设备安装单位提供:营业执照、设备安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建造师注册证书。
以上证件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所有证件及资料必须携带原件确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农六师红旗农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兵咨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农六师红旗农场 地址:新疆五家渠市长征西街760号
邮编: 831300 邮编: 831300
联系人:徐东平 联系人:应桦 刘彦红
电话:0994-6971795 电话:0994-5809307
传真: 传真: 0994-5806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