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县2011年农村中小学食堂条件改善试点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贡山县财政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2011年农村中小学食堂条件改善试点工程专项资金项目涉及到的相关器材及设备设施和材料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检测验收、培训、交货期限及售后服务等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该项目的招标已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一、谈判内容:贡山县2011年农村中小学食堂条件改善试点工程专项资金项目涉及到的相关器材及设备设施和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培训、交货期限及售后服务等 [招标编号:TRZBC201201(GS)],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且必须整体投标不得拆分。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请提供合法的《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且经营范围中须满足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和销售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投标申请人的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须提供相应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或项目授权书,及厂家或总代理的相关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明、厂家相关证明书】;若为特殊产品的须出具国家相关部门的产品生产许可及检验检测合格证明材料;
5、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6、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并在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提供近三年内所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
9、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产品代理授权书或项目授权书报名时应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资格审查通过后投标时须提供原件),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除要求提供原件的外,其它证件及证明材料请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报名资料不接受扫描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并密封提交。
三、投标人报名时提供:
1、单位介绍信;
2、请按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资格预审资料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及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投标人未按上述格式提供的,带来一切后果由投标申请人承担);
四、投标报名时间: 2012年3月20日上午8时00分至3月2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恕不受理。
五、若投标申请人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招标代理公司有权拒绝投标人报名,投标申请人须对所提供第二、三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投标申请人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参加投标。
七、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本次招标同一产品制造厂商只能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参加投标,否则不予接受。
八、其它事宜
采购单位:贡山县财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1、报名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泸水县六库镇向阳南路10号(县工商局大院内)
开户名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行新村分理处
银行账号:53001728642051000568
2、谈判申请人在参加谈判前务必认真阅读谈判文件全部内容; 谈判文件如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和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3、联系人:永先生、何女士 电话:(0886)8883357 传真:(0886)8883357
附表1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1 锅炉(馒头机、蒸饭机包括在内) 6 套
2 绞切肉两用机 6 台
3 多功能切菜机 5 台
4 和面机 5 台
5 抽油烟机 10 台
6 食品留样柜 2 个
7、 保鲜柜 5 个
8、 大型蒸气消毒柜 5 个
9 双层工作台 2 个
10 冰柜 5 台
11 冰箱 6 台
12 四人餐桌椅 855 套
13 去土豆皮机 7 台
14 电子显示屏 1 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