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0MW机组烟气脱硝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内蒙古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机组烟气脱硝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内蒙古聚达发电厂2×600MW机组配套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生产的SG-2093/17.5-M912型亚临界压力一次中间再热控制循环汽包炉。投标范围:提供2台锅炉全套的烟气脱硝SCR装置及2台机组共用的液氨储存、制备与供应系统,包括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供货、安装指导、试验及检查、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
二、工程建设地点为:内蒙古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三、交货期:第一台机组于2012年11月完成脱硝改造工程的接口工作(包括烟气系统、电气系统、控制系统和辅助系统),于2012年12月完成投运;第二台机组于2013年3月完成脱硝改造工程的接口工作,于2013年4月完成投运。
四、资金来源: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专项资金。
五、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必须具备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600MW脱硫业绩(附合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六、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29日-2012年4月6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内蒙古诚峰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报名所需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和资料的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二份,电子版一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
(1)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为该项目负责人)两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6)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概况原件及复印件;
(8)类似项目业绩原件(附合同)及复印件;
七、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与报名时间相同
2、地点:内蒙古诚峰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地址: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恩和大厦(写字楼)14层1407室
审查时需提供上述(1)-(8)项证件的原件(如果是联合体投标,需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1-8项证件),原件审查后退还。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投标。
招标人:内蒙古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武斌
电话:15044784733
代理机构:内蒙古诚峰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恩和大厦(写字楼)14层1407室
联系人:钱卫平
电话:13347160563、13337108555
传真:0471-3336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