囊谦县灾后重建学校锅炉房及室外工程施工招标通告
招标编号:青招字2012-0414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已由囊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囊发改【2012】3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囊谦县文教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社会捐赠资金。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囊谦县;
2.2 建设规模:新建锅炉房6处及室外工程施工;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一标段:囊谦县第一民族中学锅炉房工程施工;二标段:囊谦县第二民族中学锅炉房工程施工;三标段:囊谦县明德小学锅炉房工程施工;四标段:囊谦县香达镇寄宿制学校锅炉房工程施工;五标段:囊谦县完全小学锅炉房工程施工;六标段:囊谦县完全小学新校区锅炉房工程施工;七标段: 囊谦县第一民族中学、囊谦县第二民族中学、囊谦县明德小学、囊谦县香达镇寄宿制学校、囊谦县完全小学、囊谦县完全小学新校区锅炉房室外工程;
2.4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及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承包经验和相关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注册证(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2012年4月13日~2012年4月19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30持单位介绍信报名及相关资料并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7. 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不接收现金),须由投标人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汇单附言栏内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囊谦县文教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请按以下地址联系:
报名联系人:王强 张亚楠
电话/传真:0971-6107362
业务联系人:张绪泽 余海燕
电话/传真:0971-6152415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营业部
购买文件帐户:400069945805017
邮 编:810001
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400069945805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