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环保锅炉项目  水轮发电机组  高速公路服务区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方快  天津  锅炉  燃油燃气蒸汽锅炉  蒸汽锅炉  水煤浆 

广东锅炉环保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临时锅炉房及其附属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广东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2-04-18 10:42
浏览次数: 17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广东
详细说明


锅炉环保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临时锅炉房及其附属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锅炉环保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临时锅炉房及其附属设施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经济促进局批准进行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华丰纸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招标单位:佛山华丰纸业有限公司

(2)         项目名称:锅炉环保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临时锅炉房及其附属设施工程

(3)         工程规模:

本项目为环保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是对原有锅炉系统进行替代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本项目拟建设一台100t/h的循环流化床锅炉及其配套辅机和烟气处理系统,以替代原有的两台50t/h链条炉排燃煤锅炉。本次招标工程的主要内容是临时锅炉房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工程,包括锅炉房的土建改造工程及给排水等公用工程。本招标工程的投资额约250万元。

(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施工合同段,招标工程范围为锅炉环保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临时锅炉房及其附属设施工程的总包施工,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5)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6)         工程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河滨路17号

(7)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于2012年9月7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工期不因雨天及节假日顺延,投标人须做好各种情况下的施工准备及组织方案。

(8)         工程质量要求:按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3、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1)         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企业;

(2)        投标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企业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其中二级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该项目负责人必须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且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的人员中选取。

(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事业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

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投标。具体的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4、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有意向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原件,还有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六楼,下同)报名参加投标。

(2)        报名时间:2012年 4 月 18 日 9时 至2012年 4 月 24 日 17时 止(节假日除外),共5个工作日。

(3)         报名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应在2012年 4 月 24 日17时30分之前,凭报名回执、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桃花园停车楼(惠景书城西侧)6层602单元(楼梯、电梯在楼房后侧的汽车入口处)】提交承诺书(原件)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现金),售后不予退还。

已报名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在规定时间之前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亲临招标代理机构处提交承诺书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由招标代理机构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另行通知,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六楼)。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3个工作日的前,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将投标担保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到招标人指定帐户。

(4)         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所有资格审查资料的原件(包括有关人员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核查,未能提供相关资料原件或原件资料不齐全或相关原件与资格审查资料不相符的,评标委员会将作废标处理。

(5)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本次招标的报名登记投标人或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被受理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5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6、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6层602单元

联 系 人:李先生、何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939001、83939019

传真号码:0757-83939018、83202716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评论 0
更多>同类求购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2022017721号-1  |  京B2-20224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