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燃油招标采购公告
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仙林校区共有燃油锅炉房四间,分别为东区锅炉房(停运保养中)、南区锅炉房、西区锅炉房和体育中心锅炉房。为保障我校燃油锅炉用油正常供应,拟定择优选择两家供应单位,本次通过公开竞标方式确定2012年我校燃油锅炉房用油供应单位。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标的概况
1、产品规格为O#柴油,年用油量约为200吨左右,具体供油量以学校实际使用量为准;
2、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标GB252—2000标准要求(南京执行GB252-2011新标准后,质量标准按新规定执行);
3、供油期限为一年(合同签订的次月开始计算);
二、投标单位的要求
1、投标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的资质和履约能力;
2、投标方须有一定相关产品经营业绩并有良好的信誉;
3、投标方须有一定相关产品的供应能力,有稳定的进货渠道,在柴油市场紧张时能够保障正常供应;
4、投标方须提供柴油质量保证书,并提供柴油的供应单位及进货单,市场出现批零倒挂时必须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三、标书要求
1、标书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标书内容:
(1)、投标方代表授权委托书(须授权人与被授权人同时签名);
(2)、投标单位的简介、资质等复印件,含营业执照(最新年检版)、税务登记等材料;
(3)、所供应的O#柴油质量标准和相关技术参数;
(4)、报价:正常情况下按供油当日国家牌价(即南京市各主要加油站挂牌价的均价)的下浮比例报价,市场出现批零倒挂时按照市场价的下浮比例报价;
(5)、柴油质量保证书及柴油供应单位;
(6)、售后服务承诺;
(7)、最快供货期;
(8)、提供近两年的主要业绩及不少于三份中标合同复印件。
3、投标方需要说明的其他优势与特色;
4、标书制作请按上述标书内容的顺序。
四、评标方式
招标方在对投标方的产品质量、供货能力、产品报价、售后服务以及公司规模、信用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中标方,招标方不对依照规定的程序产生的结果进行解释,标书不退回。
五、其他要求
1、招标文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参与投标即视为对本招标文件内容及要求的全部接受,是否应标,完全自愿;
2、请投标人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严格遵照标书内容应标,投标书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属于重大偏差的即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文件须密封并在封口加盖公章;
4、供货方式:分次送货,中标方每次供油能够按照学校要求送至指定地点,并负责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的油库内。中标方能够保证在接到招标方要油通知后24小时之内供油,特殊情况下中标方能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之内供油;
5、中标方负责柴油的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品运输要求,经相关部门批准的专用运油车运油,运输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6、中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给第三者经营;
7、付款方式:按月支付;
8、中标方在签定供油合同时,须交纳履约保证金伍万元整。在合同期满后一周内无重大质量及纠纷问题,中标方可以提出领取保证金申请,办理完相关手续后一次性退还;
9、每年招标方将对中标方所提供的燃油进行两次不定期的抽检,所需费用由中标方提供;
10、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和被授权人签字以及加盖公章;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相关产品规格、质量技术标准等要求;
(3)、投标文件附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
(4)、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六、时间、地点安排:
1、标书送达截止时间:2012年5月2日下午4:00之前
2、送达地点:南师大仙林校区(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厚生楼五楼516室招标办
七、联系方式:
地址:南师大仙林校区(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厚生楼五楼516室招标办
邮编:210046
联系人:张永生、马志良
电话:(025)85891670、85891935
传真:(025)8589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