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号锅炉电除尘改造工程设备及相关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兰州西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西固电厂”)的委托,就兰州西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3、14号锅炉电除尘改造工程所需设备及相关技术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改造目标:工程建成后达到的标准(除尘器出口处) 
1、烟尘排放浓度:≤50mg/Nm3 
2、烟气排放黑度:林格曼1级 
3、设计效率:≥99.85% 
4、本体阻力:≤300Pa 
5、本体漏风率:<3% 
改造范围:在现有除尘器基础上,保持原三电场除尘器壳体框架结构基本不变,并通过合理布置,对一、二电场进行优化设计改造,第三电场改为移动阳极电场。通过对原除尘器基础及钢支架承载能力的校核结果对原除尘器钢支架进行加固处理。改造后除尘器一、二、三电场全部采用新型节能型型高频电源,并更新原除尘器电控系统。包括原电除尘器内部构件拆除、改造后电除尘器及其附属设备的功能设计、供货、制造(含现场设备制作)、设备及材料的运输、装接卸车、仓储保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服务、培训、调试、整套试运等。 
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方式,且为改造项目,各个系统设计、供货、安装接口均为原设备接口处,包括对原接口的改造和过渡连接以及原设备的局部变更(若需要)均属于投标方的工作范围。 
改造期限(暂定): 
2012年7月2日至2012年8月15日,完成13号锅炉电除尘改造工作; 
2012年8月9日至2013年9月22日,完成14号锅炉电除尘改造工作。 
二、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全部设计、设备制造(含现场制作设备)、设备及材料供货、运输、本项目改造工程总体安装、施工(含土建施工)、调试、消防验收、环保验收、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试验、检验、售后服务等。 
本次招标最终的工作内容、技术要求等以招标文件的最后记载为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权利和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投标项目的能力,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与组织机构代码。 
3.3具有环境工程范围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安装、设备制造与供货、技术服务等方面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3.4良好的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5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资质等级: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3.6企业介绍,包括:企业性质、企业人员构成、主营范围与主要业务概括、技术特点或专利技术。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成套、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相应实力和能力。 
3.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8关于电厂除尘工程业绩:至少具有200MW以上机组电尘器改造工程总承包的运行业绩。 
四、招标要求: 
报名时需提交报名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报名时间为:2012年04月24日~04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04月28日17:00。 
报名表需签字盖章,可提供邮件、传真、邮寄或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逾期送达的文件无效。 
报名联系人: 
招标人: 
单位:兰州西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成红兵 
电话:0931-7503339、13239311276 
传真:0931-7503259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古浪路78号 
邮编:730060 
招标代理机构: 
收件人:郑爱永、宋卫娜 
电话:010-51967971、51967970 
传真:010-51967698 
邮箱:zhengaiyong@cweme.com、songweina@cwem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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