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A区热源厂1×168M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设备项目政府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之规定,经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批准,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局委托,对其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A区热源厂1×168M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设备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谈判和报价。
一、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市延安三路220号邮政大厦十六层(266071)
联系电话:0532-83888875 83889637
传 真:0532-83883775
单位网站:www.q123.com.cn
电子信箱:qiaoxiangkun@163.com
开 户 行:青岛银行福州路支行
账 户: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802200200024028
二、采购人
采 购 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局
地 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801号
联 系 人:薛万生
电 话:0532-86109881
三、项目说明
采购项目编号:QCZ2012-042040304
采购项目名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A区热源厂1×168M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设备
采购项目内容:采购内容含168M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设备本体及附属设备和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
四、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一)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为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的生产及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设备的生产制造企业。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二)合格投标人的特定条件:(投标人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或其加盖公章后的复印件一套)
1、投标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锅炉设计及制造许可证,工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以往业绩中供热企业所出具的168M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良好运行证明文件及供货合同;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并出具其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2年4月25日至2012年4月27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
2.地点:青岛市延安三路220号邮政大厦十六层1617室,请购买招标文件前致电83888875咨询。
3.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六、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2012年5月7日下午14:00-14:30,招标代理机构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接收报价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七、报价截止时间:2012年5月7日下午14:30。
八、开标时间、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于2012年5月7日下午14:30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举行开标仪式。
九、供应商欲参加本项目的报价,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联系人:邱圣、乔祥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