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建配套用房工程大气燃烧铜管翅片燃气热水锅炉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南京市市级机关管理局委托,就南京市市级机关管理局人民大会堂扩建配套用房工程大气燃烧铜管翅片燃气热水锅炉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资格后审
NJHW-120314-1
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南京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就人民大会堂扩建配套用房项目所需锅炉;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批准单位: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批准文件编号:宁发改投资字[2011]108号
项目名称:人民大会堂扩建配套用房项目
项目地点:玄武区长江路262号
公告划分标段:大气燃烧铜管翅片燃气热水锅炉采购及相关服务
招标数量:1批
资金来源:财政
招标内容及规格:锅炉;
二、资格审查方法
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要求申请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同时提供以下资格后审文件(原件和二份复印件):
1、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法人代表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代理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制造商产品通过ISO9001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4、制造商产品须符合相关国家的标准并取得压力容器许可证;
5、提供09年以来产品在大型公共场馆或公共设施工程中的使用业绩(请提供用户名单、设备规格、竣工日期等);
6、制造商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在2小时以内(提供承诺书)。
7、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8、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9、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
10、招标人不接受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无下列行为的承诺书):
a、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招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企业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1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05月16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02:00至05:00
2.领取地点南京市中华路150号701室
五、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800.00元每标段。
六、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北京东路41号
邮编:210009
联系人:李嘉乐
电话:8363812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中华路150号
联系人:刘沁
电话:66064316
传真:85334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