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0MW热电机组扩建工程#6锅炉烟气脱硝设计、供货、调试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2×330MW热电机组扩建工程#6锅炉烟气脱硝设计、供货、调试项目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公告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受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2×330MW热电机组扩建工程#6锅炉烟气脱硝设计、供货、调试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三、招标编号及招标方式:
招标编号:CHDT224/10-ZB-010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预审
四、招标内容
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2×330MW热电机组扩建工程#6锅炉烟气脱硝设计、供货、调试。本次招标内容中设计范围、主要供货范围和调试范围均为#6一台机组。
五、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2×330MW热电机组扩建工程
2、工程拟建总规模:2×330MW+2×600MW
3、本期规模:2×330MW
4、建设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张南路131号
5、工程进展情况概述:淄博公司2×330MW热电机组扩建工程属“上大压小”厂内扩建项目,2009年11月国家发改委以发改能源[2009]2867号文核准批复,2009年12月16日开工建设。目前#5机组已具备打水压试验条件,计划于2012年投产。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5年。(因兼并重组等原因成立新公司的,请出具书面证明)。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0万元。
2、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调试与本次招标项目相符的资质证书,并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投标人应具有环境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设备生产商应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同/相近生产所需的厂房、设备,加工生产、试验能力及试验装备。
4、投标人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进口设备代理商应提供进口代理授权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人及其技术支持方(若有)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必须具有AA级及以上资信证明)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7、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8、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至少3000MW及以上国内机组脱硝工程投运业绩。投标人应采用技术成熟、先进、可靠的主流脱硝技术,技术来源应清晰,不存在技术纠纷,并负责脱硝技术性能保证。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设备供货、建筑和安装工程施工和管理、调试管理、质量控制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须提供与本工程相同/相近业绩文件,包括脱硝装置的使用单位、联系方式、安装投产时间和设备运行情况的说明以及设备曾经发生过的缺陷以及改进效果。
9、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七、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潜在投标人需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格预审文件,参加资格预审:
(1)《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2×330MW热电机组扩建工程#6锅炉烟气脱硝设计、供货、调试投标申请书》(格式见附件);
(2)企业状况介绍;
(3)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4)投标人应具有环境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5)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具有至少3000MW及以上国内机组脱硝工程投运业绩。投标人应采用技术成熟、先进、可靠的主流脱硝技术,技术来源应清晰,不存在技术纠纷,并负责脱硝技术性能保证。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设备供货、建筑和安装工程施工和管理、调试管理、质量控制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须提供与本工程相同/相近业绩文件,包括脱硝装置的使用单位、联系方式、安装投产时间和设备运行情况的说明以及设备曾经发生过的缺陷以及改进效果。(必须注明建设单位、投资规模、投产时间、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建设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6)银行资信(必须具有AA级及以上资信证明)和商业信誉证明文件;
(7)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
(8)由投标人所在地法律事务所或公证处或检察院或法院出具的目前和近3年涉及诉讼的证明资料;
(9)投标人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进口设备代理商应提供进口代理授权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10)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潜在投标商应如实填写投标申请书内容,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时间:2012年05月17日~05月23日
九、资格预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2012年05月25日17:00
2、提交方式与份数:以电子邮件(注:电子邮件的主题栏需填“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2×330MW热电机组扩建工程#6锅炉烟气脱硝设计、供货、调试标段××单位《资格文件》”字样)方式提交,所有的文件(包括资质文件)必须制作成壹个WORD(2003版)文件,不接受传真,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每位联系人一份(按照下面所列E-mail地址发送电子邮件),
不接待来访。不按要求提供的,其申请为无效申请。
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文华
联系电话:0533-2872541
传真:0533-2986254
E-Mail地址:twh_1994@sina.com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薇娜、殷淑霞
联系电话:010-83565825、83565821
传真:010-83565891
E-mail:chdt78@163.com
十、发放招标文件
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将得到预审通过通知和投标邀请函,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未能收到预审通过通知或投标邀请函的潜在投标人即为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