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阳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采暖锅炉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甘肃省金塔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受金塔县阳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拟对采暖锅炉以邀请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生产厂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编号:JTCB(2012)28号
二、招标内容:采暖锅炉(1台/29MW),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能够提供全面详细的产品质量保障措施和良好的售后服务承诺办法;
7、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
供应商资格要求: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特种设备(锅炉)制造许可证A级,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特种设备(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一级,特种设备(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投标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副本和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注:以上资料的符合性以评委会最终认定为准。
四、提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2年5月28日17:30前(节假日不休)
甘肃省金塔县财政局四楼(金塔县政府采购办公室项目执行股)。
五、提交资格申请文件审查时间及地点:
谈判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5月22日至5月28日8:30-11:30,14:30-17:30(节假日不休)
甘肃省金塔县财政局四楼(金塔县政府采购办公室项目执行股)。
六、联系人及电话:秦志宏 18993702523
张炯光 18993702513
0937—4420824(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