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厂横梁式炉排改造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昆明华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卷烟厂(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代理招标,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实施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为玉溪卷烟厂5#锅炉(厂家:南通万达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型号:SHL35-1.6-AII)、玉溪卷烟厂复烤二车间1#、2#锅炉(厂家:原无锡锅炉厂,型号SHL35-1.57-AII)炉排改造,改造方式为:大风仓小风斗横梁式炉排改造;
2.2项目工期为2012年9月30日前完成改造;
2.3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必须包含炉排或炉排备件的制造相关内容。
3.2具有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的相同炉型改造经验。
3.3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所生产的产品须获得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工业锅炉分会颁发的“节能产品”证书。
3.5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2年5月22日至2012年5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省玉溪市红塔集团一生活区27栋一单元201室持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节能产品”评定证书原件进行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同一个投标人只能购买一份)。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6月3日12时00分,地点为云南省玉溪市红塔集团一生活区27栋1单元201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同时出示下列资料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节能产品”评定证书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原件。
招标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卷烟厂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华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集团一生活区27栋1单元201室
联系电话:0877-2052918
传真:0877-2052918
联系人:李青、李雄
日期:2012年5月22日